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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一桩好易(第2页)

雷姆站起来走近贝尼,俯视着他,把自己的手指关节捏得咯咯作响,冒着汗。

“我只想办到两件事,”雷姆嘶哑地说。“我希望打死老缺趾时我在场,更希望能得到这条狗。”

“啊,我的天,不,”贝尼温和地说。“我不能欺骗你,不能拿它来作交易。”

“说谎对我是没有用的。把你要交换的东西说出来。”

“我用老列泼来代替它和你交换。”

“你真是个老狐狸。现在我已弄到比列泼更好的狗了。”

雷姆走到墙壁前,从钉子上取下一支枪来。这是一支伦敦芬恩·曲斯特厂的货色。那双筒的枪管在闪耀。枪柄是胡桃木制的,又温润,又光亮。两个孪生兄弟似的火锤显得神气活现。附件也是精工雕镂出来的。雷姆将它举到肩上,瞄了一下,然后把它递给贝尼。

“刚从英国来的,不再是老前膛了。把你自己的子弹装进去,真像吐口痰那么容易。把你的子弹从后面塞进去,扳起火锤——呼!呼!两发。就像鹞鹰飞扑一般准确。我们是公平交易。”

“啊,我的上帝,不,”贝尼说。“这支枪太值钱了。”

“那个枪铺子里还有的是呢。不要跟我争辩了,老兄。当我想要一条狗时,我就非要得到它不可。把它换了这支枪吧。否则,对上帝发誓,我会来偷走它。”

“好吧,那就这样吧。”贝尼说。“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。但是你必须当着这些证人答应我,当你带它去打过猎后,可不能把我在你家吃下去的布丁都揍出来啊。”

“好,握手为定。”一只毛茸茸的笨拙的大手,盖住了贝尼的手。“上这儿来,我的孩子!”

雷姆对那杂种狗打着唿哨。他拉着它的颈皮把它引到外面去,好像怕贝尼立刻就会反悔似的。

贝尼坐在他的椅子里摇动。他漠然地把横在他膝上的那支枪放平稳。裘弟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这支精美无比的枪。他对他爸爸用智谋胜过了一个福列斯特充满惊奇。他怀疑雷姆是否会履行自己的诺言。他曾听说过交易的错综复杂,但他从来没想到,一个人能用说老实话这个简单的花招来胜过对方。

一直谈到下午。勃克已绞紧了贝尼的老前膛的枪筒子,因此他认为这枪还有指望。现在福列斯特兄弟们从容了,舒坦了。他们谈到老缺趾的厉害,谈到在它以前的那些熊,但是没有一只能及得上它那样老奸巨滑,又描绘了每一次围猎的种种细节。就连二十年来死去的那些狗的名字和功绩也被回忆起来。草翅膀对他们感到厌倦了,想到池塘边去钓小鱼。但裘弟舍不得离开这畅谈旧事的场所。福列斯特老爹和老妈在嘁嘁喳喳地叨咕,偶尔还发出一声尖叫。他们说着说着又打起吃来,就像一对瞌睡朦胧的蟋蟀。最后,衰老终于征服了他们,老两口并排躺在各自的摇椅里呼呼睡着了。他们干瘪衰老的身躯,即使在睡梦中也显得有些僵直。贝尼伸了个懒腰站起来。

他说:“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好朋友。”

“在这儿过夜吧。我们要围猎狐狸。”

“谢谢你们,但是我不喜欢晚上家里没有男人。”

草翅膀拚命拉他的胳膊。

“让裘弟留下和我在一起吧,他还没有看到我一半东西哩。”

勃克说:“让孩子留下吧,贝尼。明天我得上伏晋西亚镇,我会骑马带他经过你们住处的。”

“他妈会不高兴的。”贝尼说。

“这就是妈的好处,嗯?裘弟。”

“爸,我很高兴留下来。我还不曾长时间的在外面玩耍过呢。”

“不是从前天起就一直在玩吗?好吧,假如这些人欢迎你,那就留下吧。雷姆,要是你试过了那杂种狗,可别在勃克把孩子送回给我之前把他杀死啊。”

他们都哄笑起来。贝尼把新枪和旧枪一起捐在肩上,就去牵他的马。裘弟跟在后面,伸出一只手去抚摸那枪光滑的地方。

“如果不是雷姆而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,”贝尼喃喃地说。“我把这枪带回家就太惭愧了。自从他给我起了绰号以来,我就该打他一顿哩。”

“但你告诉他的都是实话。”

“我的话是正直的,但我的居心,却像沃克拉瓦哈河一样的弯曲。”

“等他发觉后,他会怎么样?”

“他会毁了我。但过后,我想他会笑起来。明天见,孩子。乖乖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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