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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奥斯卡斐亨利博士的不幸遭遇二(第1页)

第一句话映入眼帘:“nulliverba”两人四目相对。“你看过里面的内容吗?”“是的,看了好几遍,但不太明白。”看来指望她解释是不可能了。“这是拉丁语,皇家学会的座右铭,意思是‘不要轻信任何人的话’。不要轻易接受别人传授的知识,要自己去验证,自己去学习。”“您懂拉丁语?”“只懂一些基本的词汇。”菲勒蒙清了清嗓子,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到笔记本上的文字上。全文如下:“nulliverba”我是奥斯卡·斐亨利。你也是奥斯卡·斐亨利。这份记录只属于奥斯卡·斐亨利,绝对不能丢失或给别人看。如果你正在读这段文字,那么你就是奥斯卡·斐亨利。不要怀疑这一点。如果你读到了这段文字,请立即检查所有的门窗。门只有一扇,在玄关;窗户有六扇,客厅两扇,厨房两扇,卧室两扇;还有两扇在二楼走廊和卫生间,书房两扇。门的锁必须三重锁好,所有窗户都要用两层遮光窗帘挡住,不能透进一丝光线。尤其要避开所有非自然光的光线。如果有人入侵,或者有入侵的迹象,绝对不能置之不理。必须重新封锁入侵路径,找出入侵者藏在哪里。书房里有斧头。已经有好几个人入侵了,不能再增加了。房间里至少藏着五个人。他们趁我不注意的时候,随意改变家具的摆放,不锁门,穿着沾满泥土的鞋子进进出出,打开窗帘和外面的人传递信号,随意开灯,让我暴露在人造光下。无论我储存多少食物,几天之内就会被他们吃光。书房里有斧头。好好利用它。他们主要通过噪音来攻击我。我日夜不得安宁,他们从内外制造各种奇怪的噪音,干扰我的睡眠。等我精疲力尽,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,他们就会迅速地改变家具的摆放。警察和他们是一伙的。报警也没用。隔壁邻居也是一样。墙上的白色污渍每天都在变大。一开始只有巴掌大小,现在比我的身体还要大。隔壁邻居每天都大喊大叫,敲打墙壁。警察根本不管用。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进入书房。我一直在坚守着。书房里有斧头。不断地反思。不要忘记我的使命。查看日历。由于无法以天体为基准,所以必须查看书房里的时钟。当时钟指向12点时,在日历上做个标记。当出现两个标记时,就翻到下一页。绝对不能错过时间。时钟不能搬到书房以外的地方。不能让任何人进入书房。scientiapotentiaest(知识就是力量)ignoratibeatitudeest(无知就是幸福)nscientiapericlitorest(意识就是危险)记住我们先祖牛顿的名言:真理总是简单的。越聪明的人越容易受骗。字母代表空间,数字代表时间。0和10没有区别,月份是所有数字之和的个位数。日期和时间的区别,你自然会明白。理性思考。abcdefghijklnopqrstuvw菲勒蒙放下笔记本,毫不犹豫地下了结论:“奥斯卡博士疯了。”“我知道。但我发誓,我父亲一直都很正常。”她立刻反驳道,仿佛要扞卫父亲的名誉。“这段文字充满了妄想和重复。虽然语句通顺,逻辑也算清晰,但内容却荒诞不经。从表面症状来看,他有幻觉、幻听、无端敌意和妄想症……”菲勒蒙说到一半停了下来。这次他不是在模仿亚瑟,而是在认真思考,这番话是否应该告诉奥斯卡的女儿。但她既然渴望真相,如此迫切,那么这番话就必须说出来。“你还记得我刚才说的话吗?警方认为奥斯卡博士是喝醉了。其实,那是谎言。所谓的调查只是走个过场,他们内部已经有了结论。”斐亨利一脸严肃,仿佛听到了什么她听不懂的外语。“您这是什么意思?”“你和你父亲长期分居,可能不太了解。奥斯卡博士在警局可是个名人。他经常因为夜间噪音扰民或者和邻居吵架被人举报,但屡教不改。”“所以,我父亲他……”她眼神空洞地望着菲勒蒙。“案发后,你忙着拿笔记本,可能没有注意到,在你父亲家里发现了大量的索玛。这是关键证据。”“我父亲吸食索玛?”“我的结论差不多。我认为他疯了。”说到这里,斐亨利再也无法保持冷静,她猛地站起身来。之前一直被菲勒蒙牵着鼻子走,所以没有注意到,但她板着脸的时候,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感觉。“失礼了,看来我找错人了。”“直面现实总是很痛苦,但这是必须的。”,!“不,很抱歉,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。我想做的是查明真相,恢复我父亲的名誉,而不是把他塑造成一个瘾君子。”她拿起笔记本和信,放回包里。“我并不关心他是否吸食索玛。”斐亨利的手停了下来。“伦敦是一座没有真相的城市。也许某天,一场浓雾过后,你所知道的一切都会像幻影般消散。在这座城市里,一个人疯了,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。”“您到底想说什么?”“我认识一些能做到这种事的人。你父亲所在的皇家学会就是其中之一。很遗憾,我不会改变我的想法。你父亲疯了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我只是想知道,他究竟看到了什么,知道了什么,才会变成这样。”斐亨利默默地坐了回去。“您……不是普通的侦探。您究竟是什么人?”“学者,探险家,军人。”菲勒蒙说道,“你想怎么称呼都行,我都是。”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极光。地球用46亿年时间酝酿出的色彩,人类仅仅用了几千年便将其搬到了地上。但不同的是,极地的天空遵循着宇宙的法则,而在地上,只有人类的规则在运行。伦敦中心的伦敦城,是不存在夜晚的。那里永远喧嚣,即使在夜晚也充斥着各种嘈杂的声音,永不熄灭的灯火将黑夜照耀得如同白昼。想要避开这片喧嚣,伦敦西北郊的卡姆登区是个不错的选择。这里居住的大多是贫穷的平民,但由于伦敦动物园等各种娱乐设施都聚集于此,白天总是充斥着居民与富裕游客之间的矛盾和喧闹。但当夜幕降临,白天的喧嚣便会像谎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如果继续深入,就会看到以悠久历史而闻名的音乐家村落——肯特镇。而这条街道,正是夜幕降临后,城市边缘上演光之魔法的地方。当天空被深蓝色的夜幕笼罩,街道被浓重的黑暗吞噬,发电厂就会发出信号,点亮明亮的白炽灯。与此同时,手持长杆的点灯人会迅速奔走,将一盏盏煤气灯点燃。通过管道输送的煤气在低温下燃烧,散发出淡淡的黄色光芒,而碳丝加热后产生的明亮白光与其交织在一起,街道上便铺满了白色与黄色的渐变色。这就是城市的极光。工业革命孕育出的最美工艺品,在贫穷与富裕之间绽放。这样的色彩,在任何时代、任何城市都能看到。但没有任何一种颜色,能比伦敦的更加迷离。因此,肯特镇在伦敦也显得格外特别。这座位于城市最偏远地区的村庄,恰好处于城市富裕与贫穷的分界线上,因此在市政府主导的各项开发政策中屡屡被忽视。所以直到今天,这里除了20年前开通的一座小型火车站外,就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了。这里唯一有名的,或许就是那些依然坚守传统技艺的乐器工匠了,但在如今这个时代,他们也不过是被时代抛弃的落伍者罢了。除此之外,就只剩下退休后独居的老人、救济院,以及被某个贵族买下后便一直空置的房屋。街道上弥漫着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的寂寥,而非应有的活力。也正是这一点,让这座原本毫无特色的村庄,成为了伦敦最独特的地方。在这座喧嚣的城市里,宁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珍贵的品质。唯一不幸的是,它仅存的这份独特,如今也在逐渐消失。远处传来汽车的引擎声。这声音并非来自这条街道,而是来自遥远的市中心——伦敦城。“没想到伦敦还有这样的地方。”斐亨利说道,语气中带着一丝尴尬的笑意。菲勒蒙一边走,一边环顾四周。熟悉的旧伦敦景象,让他不禁陷入了怀旧的情绪中。如今市中心的建筑大多是在第二次伦敦大火后重建的,而这里似乎完全没有受到那场大火的波及,古老的旧式伦敦建筑依然完好地排列着。“真是个让人不舒服的村子。”斐亨利突然说道。菲勒蒙转头看向她,他没有想到这位女士会对肯特镇做出如此评价。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“这些建筑,难道不像是在监视着什么吗?”斐亨利简短地回答道。菲勒蒙依然无法理解她的意思。街道两旁是对称排列的建筑,这在伦敦再常见不过了。他耐心地等待着她的解释,但她却沉默不语。尴尬的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。这种情况其实很少见,毕竟菲勒蒙身边的人都像亚瑟和玛丽那样心思敏锐,他根本不需要多费口舌。:()克苏鲁:伦敦黑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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